学院各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计划安排,近期将启动2017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藏科发〔2017〕12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藏科发﹝2012﹞154号)执行。
2、凡承担过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3、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区特色优势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层和科研一线,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我区特色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有针对型的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各类计划项目。正在承担自治区重点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过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时间申报,同时附项目结题证明。
5、申报人须为在藏各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岁。
二、组织方式
1、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藏科发﹝2012﹞154号)中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申报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统一汇总,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各申报人不得将已立项项目重复申报,一经查出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注册并登陆申报,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经科研处审查通过后,提交由系统生成的文本材料一式4份(含附件复印件)至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上报科技厅。
2、请各申报人于2017年7月10日9时-2017年7月20日24时间完成网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泽仁达瓦 、张建峰
电话:(0891)6384979
附件: 2017年度基础研究(自然基金)类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2017年度基础研究(自然基金)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软科学研究支持的重点方向
1. 西藏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2. 西藏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3. 西藏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相关问题研究;
4. 西藏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战略相关问题研究。
5. “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西藏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6. 西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7. 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8. 西藏科技园区和科技平台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9. 西藏科技管理与服务相关问题研究;
10. 西藏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研究。
各申报单位可围绕以上相关研究问题,自行选题申报,软科学研究归口政策法规处。
二、自然基金研究支持的重点方向
1.西藏农牧业领域基础研究(报农牧口)
2.西藏生物科技产业基础研究
3.高原医学领域基础研究
4.藏医药、藏药材领域基础研究
5.西藏优势矿产业基础研究
6.西藏新能源产业基础研究
7.西藏文化创意产业基础研究
8.高原生态环保领域基础研究
9.西藏天然饮用水产业基础研究
10.西藏生物保护领域基础研究
11.高原民生领域(交通、民居、城镇化、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等)基础研究
12.高原水利、地质领域基础研究
13.网络信息领域基础研究
14.西藏特色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领域基础研究
15.高原防灾减灾领域基础研究
西藏大学、西藏农牧学院、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研究院四大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履行各单位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筛选、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职责,区科技厅对立项项目进行备案,每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自治区自然基金归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