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信访举报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
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信访举报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的,经核实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一)受理的四类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不服党纪、政务处理或者处分以及其他与处理或者处分事项有关的申诉。
4.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受理的三类信访举报
1.依法、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以信件的方式把举报材料邮寄给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可以选择邮政平信、邮政挂号或者EMS寄递。通过快递可能无法收到。
2.来访举报:请到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当面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来访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纸质信访材料。
3.来电举报:拨打办公电话:0891-6387220;0891-6846560。
4.网络举报: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反映问题,举报邮箱为:zyxyjbyx@126.com。
四、信访举报办理流程
受理登记 办理处理 回复反馈
1、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
2、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今年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